牛刀:开发商现在为什么不捂盘?

杭州炒房客开始退房了,显然是比较聪明的做法,只有傻瓜这个时候还把房子捂在手上,等待着贬值。刚才查了一下深圳这个高房价的样板城市,2010年元月17日的新房成交量,只有区区50套,相当于2009年炒房高峰时的二十分之一,按这个速度卖房,深圳的一半开发商可以关门大吉。

 

有消息报道说,深圳的开发商一改刻意捂盘,而正在积极加快销售进度。其实加快销售进度也简单,那就是把房价下调50%,如果不行就再调,早点调整就早点主动。

 

这个话听起来是很残酷的,其实忠言逆耳。开发商要摆脱那种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时的心态,回归到市场的正常状态来。当然,房子好卖,开发商捂盘,原本也不仅仅只是开发商的错,以这点来认定开发商就是奸商那就不太公平。因为导致开发商捂盘的问题,是中国的住宅开发体制本身造成的,在许多城市居民住房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时候,地方政府不管有没有得到上级批准,而把所有的住宅用地都去炒买炒卖,这至少是对宪法的误读。

 

从市场的表象上看,是开发商在捂盘,本质上是地方政府在捂地造成的。没有地方政府的捂地,就不可能有开发商的捂盘。奇怪的是,去查开发商捂盘也是地方政府,这种既下场踢球,又当裁判吹哨子,那还叫别人怎么玩?所以,中国的楼市成了政府和开发商商量着玩,然后一起去欺骗观众,而观众却懵然不知。等观众明白过来,才知道被狗日的玩了,原来那个吹哨子的其实自己也在踢球。

 

那么,现在为什么开发商不捂盘了呢?那得感谢国11条。尽管国11条没有从本质上解决中国住宅用地的供应问题,但是,制定出了一些规则,而这些规则有一定的合理性,让地方政府的哨子不敢乱吹了,如果地方政府的脚痒了,想下场去踢球,也要看一眼观众,然后掂量掂量。

 

国11条的第一条就是:加快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。对已批未建、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,要采取促开工、促上市措施,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。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,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、上涨过快的城市,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供应。

 

为什么说尽管本质上没有解决什么问题呢?因为这一条仍然把社会保障型住宅和商品房混为一谈。保障房就是保障房,商品房就是商品房,是商品房就应该没有什么特权和普通之分,这和保障房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房子,混在一起,难免有裁判想下场踢球。但是,因为有了这一条,只是从行政上保证了市场供求关系的纠错,能够从结构上下调房价,让更多的人能买得起。这样地方政府就无疑要加大普通住宅用地的供应力度。

 

单看这一条,也许还悟不出什么道道,但把11条放在一起,还是有点分量。尤其是遏制投机,弱化了买家对未来房价上涨的心理预期。再加上人民币开始回收流动性,加息的预期就在眼前,而一但走进加息的通道,那种指望人民币大幅贬值的状态就不是眼前的事了,通货膨胀变得可控,而房价泡沫破灭已经不可控,所以,开发商也就没什么理由继续捂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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