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刀:征收物业税要考虑维护普通居民利益

5月26日上午,接受中央电视台2套采访,就物业税的征收提出一些建议,有关内容将在今晚《今日观察》栏目播出。现将本人主要观点表述如下:

 

一是中国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基本成熟。去年9月以来,中央政府为了刺激楼市成交,减免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许多税费,直接影响房价18.5%,导致地方财政税收的锐减,影响各大城市为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,参考全球其他国家的做法,只有对不动产征收持有税,才能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。同时,从市场层面来反映,一方面房价很高,一方面大量住宅空置,如果不对征收住宅持有税,将会导致国民财富的浪费。

 

二是征收物业税要充分考虑普通城市居民的利益,对一个家庭持有的唯一一套用于自己居住的住宅,应该适度减免。澳大利亚政府的做法是对所有经济适用房的持有税全部免除,中国的实际是大量普通居民本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但政府无力提供,这个群体的住宅也应该是当免除,实际操作上可以以90平方米为限,90平方米以下不征收或少征收,重要的是对大户型和持有两套以上住宅的采取分层征收的办法,用以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。

 

三是在征收物业税的同时,坚决抑制楼市投机行为。全球许多城市,除香港外,对楼市投机行为都有很多限制,物业税是其中之一,效果也最好。对中国70个大中城市来讲,只有用征收物业税的方式,才能以致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的行为,维护楼市的正常次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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